公告日期:2026-03-31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高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主办券商”)对杭州高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裕电子”、“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 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23 日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公司拟发行股票 66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67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4,402,200 元。截至缴款截止日,认购对象合计认购公司股票 660,000 股,公司收到募集资金 4,402,2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出具了天健验 [2025]16 号《验资报告》。上述股票发行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高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
(股转函[2024]3218 号),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起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主办券商核查工作情况
(一)主办券商履行的核查程序:
1、安排核查人员并制定核查计划;2、查阅《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相关文件、银行对账单等。
(二)主办券商核查获取的资料和证据:
获取《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相关文件等。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经 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23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23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工行杭州古墩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1202224929100165590。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于 2025年 1 月 13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四、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 4,402,2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4,402,2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660.95
(二)本期募集资金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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