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74339 证券简称:天康制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
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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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
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调整后的会计政策更加严谨客观,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调整后的会计政策更加严谨客观,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其中“关于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3 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将原计入销售费用的质量保证费用重分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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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成本。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3)年 12 月 31 日和(2023)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3,484,082,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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