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声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
票公开转让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
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因公开转
让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发行或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公司本次公开转让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和重大事项:
重要风险或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或事项简要描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兽用
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国家对严重
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
疫,同时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由国务院农业
农村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生产,由省级人民政府畜
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行政府采购、分发。
公司主要产品包含口蹄疫疫苗、小反刍兽疫疫
苗、布鲁氏菌病疫苗及禽流感疫苗等,报告期内,
农业农村部一直将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
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包虫病等纳入国家动物疫病
强制免疫计划,申请挂牌公司的该类产品主要通过
动物免疫政策和强制免疫疫苗 政府采购方式实现销售。2022 年 1 月,农业农村部
政府采购政策变化风险 发布《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
2025 年)》提出各省结合防控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强
制免疫计划,可采用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
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全面
推进“先打后补”工作,在 2022 年年底前实现规模
养殖场(户)全覆盖,在 2025 年年底前逐步全面停
止政府招标采购强制免疫疫苗。为应对“先打后
补”等政策的实施,公司持续加强强免疫苗的市场
化销售体系建设。一方面提高强免疫苗面向终端养
殖场(户)的直销收入占比,另一方面加快布局强
免疫苗的经销体系建设。如公司的销售模式不能有
效适应上述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的市场销售规模
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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