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7
关于上海鸿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2025 年 2 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上海鸿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上海鸿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晔科技”、“公司”或“申请人”)与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会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上海鸿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本问询函意见回复财务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目录
问题 1.关于研发费用 ...... 4
问题 2.关于应收款项 ...... 31
问题 3.关于经营业绩 ...... 53
问题 4.关于采购与存货 ...... 84
问题 5.关于历史沿革 ...... 114
问题 6.其他事项 ...... 183
问题 7.其他补充说明 ...... 230
问题 1.关于研发费用
根据申报文件,公司采用标准三申报。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 12.96%、38.88%和 39.44%,比例较高且增长较大;研发费用增长主要系股份支付增加。
请公司:(1)说明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2)说明股份支付费用的确认情况,计算股份支付费用时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股份支付计入研发费用的依据及准确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业绩的影响情况。(3)结合公司不同岗位员工人数变化、职级分布情况等,说明报告期研发人员薪资水平的合理性,并与同行业及当地人均薪酬进行比较,说明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是否存在少计或多记员工薪酬、体外资金代为支付费用等情况。(4)说明研发费用开支范围及归集方法、标准、审批程序等,研发费用的归集方法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不同产品与服务之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与研发费用、存货等科目之间归集分摊的具体方法及准确性,科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和匹配性。(5)说明研发人员认定标准、数量及结构,关于研发人员、研发投入的认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混岗的研发项目、参与人员及分配情况,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董事、监事薪酬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情况,计入研发费用的说明合理性;公司研发人员的稳定性,研发费用是否与研发项目、技术创新、产品储备、人员学历构成等相匹配,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6)列示公司报告期主要已完成的研发项目的发生金额、形成的专利、产品、收入情况,尚未形成收入的,说明预计盈利情况;无法形成专利或产品的,说明开展该项研发的合理性;对于未完成的研发项目,说明与公司业务的相关性,预期完成时间及取得成果。(7)列示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并说明是否经过税务机关认定,说明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数与研发费用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1)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真实性及费用分摊的合理性;(2)对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1-2 挂牌标准的理解与适用”及“1-19 研发投入”
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研发投入进行核查,对研发费用归集准确性、相关会计处理的恰当性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银河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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