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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7 16:45:42 股吧网页版
瑞成信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036]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874341 证券简称:瑞成信息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杭州瑞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瑞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杭州瑞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及非公开等方
式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的
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的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
有效实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 尽责,督促公司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第六条 募资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
称 “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开设多个募集资金专户的,必须以同一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资金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的原则进行安排。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募集资金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和募集资金的存取由公司财务部办理。

第八条 公司应当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并按照规定报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备案,公司通过子公司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投资项目的,应该由公司、子公司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主办券商和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视为共同一方。

第九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符合《证券法》规 定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 金专户内。

第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
资 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可以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除金融 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 权投资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 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说明书中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变更
资金用途的,应当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公告。

第十三条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发行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的,可
以在募集资金能够使用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金额,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决。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
具专项核查报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时一并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
资金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 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 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总经理/ 董事长签字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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