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交投智能: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6


证券代码:874342 证券简称:交投智能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交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河北交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太行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交投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河北交投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京哈高速
九门口复线河北段项目特许经营者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开标,
我方联合体已中标,中标后将进行初步协议的签订及组建项目公司等事宜。公司与上述联合体成员及政府出资人代表(秦皇岛市公路建设发展中心)拟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442 亿元。其中本公司拟实缴出资 7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28%;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实缴出资 19,94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6.63%;太行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实缴出资 310 万元,持股比例为0.57%;河北交投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实缴出资 1,710 万元,持股比例为3.15%;河北交投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拟实缴出资 1,090 万元,持股比例为2.00%;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实缴出资 1,63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00%;成都华川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实缴出资 9,52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7.50%;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缴出资 9,52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7.50%;秦皇岛市公路建设发展中心拟实缴出资 1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8.37%;

新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具体信息以该公司所在地登记部门最
终登记信息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挂牌公司新设参股子公司或向参股子公司增资,若达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则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公司出资人民币 700 万元拟投资设立参股公司,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867,415,897.98 元,净资产额 246,735,953.60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资产总额比例为 0.81%,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资产净额的比例为 2.84%,均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因而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研
究参与京哈高速九门口复线河北段项目特许经营者项目并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全体董事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 52 号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 52 号

注册资本:4,400,000 万元

主营业务:控股公司服务、公路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