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74344 证券简称:瑞思普利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深圳瑞思普利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的相关表述 “股东会”的相关表述
“总经理”的相关表述 “经理”的相关表述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深圳瑞思普利生物制药有限 公司系由深圳瑞思普利生物制药有限 公司变更而设立的;公司在深圳市市 公司变更而设立的;公司在深圳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
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91440400MA51FPHU0Y。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深圳瑞思普利生物制药股 中文全称:深圳瑞思普利生物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英 文 全 称 :[Shenzhen Resproly Bio 英 文 全 称 : Shenzhen Resproly Bio
Pharmaceutical Co., Ltd.] Pharmaceutical Co., Ltd.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裕社区宝安区82区新湖路华美居商务 街道海裕社区宝安区 82 区新湖路华美
中心 A 区 683。 居商务中心 A 区 683,邮编 518133。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和个 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标明面值。 标明面值。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1,241,430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为 41,241,43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41,241,430 股。 普通股 41,241,430 股。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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