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瑞思普利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主办券商”)作为深圳瑞思普利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思普利”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瑞思普利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公开转让同时定向发行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发行之<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设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股票不超过 331.3291 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万元。
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方案调整暨 C 轮增资方案的议案》《关于同意签署相关增资协议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发行之<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的
议案》,并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会议审议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股票 148.1944 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4,100.00 万元。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取得了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瑞思普
利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及定向发行的
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0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6 月到账。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510Z0003 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 2025年 5月 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股票定向
发行说明书(发行对象确定稿)(修订稿)》,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对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进行
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瑞思普利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完善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
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2024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及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关于设立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将此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深圳瑞思普利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为 745879760907,开户行为中国银行深圳东门支行;2.珠海瑞思普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账号为656900757010008,开户行为招商银行珠海斗门井岸支行。
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东门支行、招商银行珠海斗门井岸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27,759,193.1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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