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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西安秦鼎精铸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6



关于西安秦鼎精铸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

西安秦鼎精铸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西安秦鼎精铸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 关于应收款项。根据申请材料,2021 年末、2022 年

末、2023 年 5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值分别为 1,822.04 万

元、3,105.03 万元、3,622.54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8.29%、41.75%、41.76%,同时存在应收票据。

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及2022 年增幅大于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来提高销售额的情形,说明公司为降低应收款项规模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2)详细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具体测算过程,结合前述情况、1 年以

内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显著低于可比公司的原因等补充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同时按照可比公司计提比例测算对公司业绩的影响;(3)补充说明应收账款是否存在逾期,如有,说明逾期原因,结合期后回款金额及比例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回款障碍,对于逾期的应收账款公司后续管理措施,是否约定付款时限及违约责任;(4)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商业承兑汇票的有关交易情况、风险特征,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合理性;(5)补充披露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应收票据期后兑付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补充核查上述事项,并对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等)的真实性和列报准确性、坏账计提政策谨慎性及计提充分性,相关会计处理恰当性发表明确意见。

2、 关于存货。根据申请材料,2021 年末、2022 末年、

2023 年 5 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863.23 万元、

2,568.72 万元和 2,308.71 万元,主要为原材料。

请公司:(1)补充披露存货余额较高且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公司的订单情况相匹配,结合合同签订、产品生产周期等说明各期末存货总额及明细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补充说明存货占营业收入比例及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存在,说明原因;(2)结合业务模式补充分析并披露公司各产品的核算流程与主要

环节,说明如何区分存货明细项目的核算时点;(3)补充披露存货库龄结构及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4)结合定制化程度、库存商品减值计提依据、是否存在滞销等说明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其他类别存货未计提跌价准备的合理性;(5)说明期后存货结转情况;(6)说明生产过程中是否形成废料,废料的处理方式及相关会计处理情况,各期废料产生量与产量和工艺变化是否匹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废料率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结合上述事项的核查情况,并对以下事项发表明确意见:(1)存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期末存货余额及变动是否合理;(2)公司存货各项目的发生、计价、分配与结转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与项目实施流转一致、分配及结转方法是否合理、计算是否准确,报告期各期存货变动与收入成本的匹配性,是否存在利用存货科目跨期调节收入、利润的情形;(3)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计提方法是否谨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跌价准备计提方法和计提情况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4)说明对各期末存货实施的监盘程序、监盘比例及监盘结果,是否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形。

3、 关于客户和供应商。根据申请材料,公司 2021 年度、

2022 年度、2023 年 1-5 月,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85.32%、86.25%、81.62%;向前五名供应

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 52.26%、50.31%、56.02%。

请公司:(1)结合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所属行业的基本特点、发展趋势、公司业务实际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分析披露客户及供应商集中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特征;(2)结合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历史合作情况、变动情况及复购率、公司获取销售及采购订单方式等补充说明与主要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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