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公告编号:2025-082
证券代码:874347 证券简称:泓毅股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7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自富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82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筹备发行上市》和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与授权,公司综合考虑企业自身发展、财务报告有效期等因素,经公司与中介机构审慎分析、综合研判,公司决定申请撤回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申请文件。
公司将在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及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有效期内,择机另行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报材料。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的重大不利事项。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炳力、汪和俊、吴波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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