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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3 15:32:24 股吧网页版
泓毅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一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能够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按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结合公司上市审核进展和 2026 年度投资需求以及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根据《公司章程》和《利润分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累积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按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在投资期限内使用自有的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银行风险等级为 R1(低风险)或保本的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该事项有助
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按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融资授信及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公司对外担保属于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损益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按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按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反映了公司内控治理规范。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按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
七、《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符合相关会计准则、治理规范和监管要求。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按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
八、《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超目标激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制度兑现激励,有利于激发管理团队经营潜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何自富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按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综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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