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52
证券代码:874348 证券简称:鑫辉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东鑫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广东鑫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鑫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广东鑫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现行《公司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发布
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配套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以及监事会的职权将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的安排,以及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相关安排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修订合理、公允,修订《公司章程》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章程》的制定及其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对《关于制定和修订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现行《公司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发
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配套业务规则的相关
公告编号:2025-052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的相关治理制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制度的制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对《关于制定和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现行《公司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发
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配套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的相关治理制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制度的制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对《关于提名章宏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对《关于提名郭绪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公告编号:2025-052
本次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对《关于提名陈伟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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