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2
公告编号:2025-083
证券代码:874348 证券简称:鑫辉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东鑫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广东鑫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东鑫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广东鑫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聘任郭轶夫先生为经理(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总经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总经理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对《关于聘任郭绪昌先生为副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对《关于聘任邓咏新先生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5-083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对《关于聘任艾倩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鑫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伟奇、甘露
2025年 9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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