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3
江苏增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第三次修订版)
住所:江苏省海安市开发区南海大道东 20 号
主办券商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 4 楼)
2024 年 3 月 13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 17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28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32
五、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34
六、 中介机构信息 ...... 35
七、 有关声明 ...... 37
八、 备查文件 ...... 43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股份公司、增光新材 指 江苏增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增载 指 上海增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通增铖 指 南通增铖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说明书 指 江苏增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
行说明书
股转系统、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金元证券、主办券商 指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 指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 指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董事会 指 江苏增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增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江苏增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信息披露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
露规则》
《公众公司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
则》
《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
务指南》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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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