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增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江苏增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增光新材”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增光新材 2024 年度的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本报告。
一、核查范围
增光新材 2024 年度股票发行及其所涉及的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现场核查,挂牌以来,增光新材共实施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即2024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共募集资金27,300,000.00元,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增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在该方案中确定本次定向发行预计发行股票不超过300万股(含3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0.00元,募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00元(含
30,000,000.00元),本次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结果公告,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5月1日出具的苏亚锡验
〔2024〕3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27,300,000.00元。本次定向发行股份总额为2,730,000股,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6月17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三、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
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4年5月6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及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在江苏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设立募资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0150188000219606。
经现场核查,截至2024年12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0日完成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江苏增光新材料科 江苏银行南通 50150188000219606 0.00
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经现场核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及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的情形,未有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经现场核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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