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2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 874350 证券简称:华慧能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的独立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编制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1、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合法有效。
2、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经过对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查,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4
章程》规定不得担任拟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要求。
3、同意提名顾慧军、艾立华、汤炳文、段荣生、张勇君、邬松六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志成、楼永辉、卢勇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同意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卢勇、李志成、楼永辉
2024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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