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2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874350 证券简称:华慧能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年 8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顾慧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2,482,76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8.246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艾立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357,455 股,占公司股本的 11.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汤炳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762,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8.073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段荣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13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6.727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勇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149,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466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邬松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2.145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26
提名李志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楼永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卢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得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同意提名顾慧军先生、艾立华先生、汤炳文先生、段荣生先生、张勇君先生、邬松先生为第四届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志成先生、楼永辉先生、卢勇先生为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
公告编号:202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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