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慧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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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27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 874350 证券简称:华慧能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具备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且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 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 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卢勇、李志成、楼永辉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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