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874350 证券简称:华慧能源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 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
(四)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五)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
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 时,及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 复全国股转公司监管问询;
(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和全国股转系统 相关规则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 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 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全国股转公司报 告;
(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负责做好以下与股东会有关的工作: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完成股东会的筹备工作;
(二)在会议召开日根据前述股东名册, 负责核对出席会议股东(包括代理人)的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协助董事会依法召集并按通知日期召开股东会;
(四)协助董事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
(五)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好股东会的会议记录;
(六)认真管理保存公司股东会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并装订成册,建立档案。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负责做好以下与董事会会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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