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关于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八期)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三星”、“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关于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兴业证券担任本次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工作成员如下:辅导小组组长为石彬(保荐代表人),辅导小组成员为黄静文(保荐代表人)、陈健、洪珍妮、吴显河、曹星瑶、纪欣婷、陈依旋、陈婧芳。
上述人员均为兴业证券正式员工,均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第一期辅导自 2020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2021
年 3 月 25 日,兴业证券已向贵局提交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第一期)》。
第二期辅导自 2021 年 3 月 3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6 月 22 日,兴业证券已向贵局提交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第二期)》。
第三期辅导自 2021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9 月 27 日,兴业证券已向贵局提交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第三期)》。
第四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期间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 月 14 日,兴业证券已向贵局提交了《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第四期)》。
第五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2022 年 4 月 11 日,兴业证券已向贵局提交了《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第五期)》。
第六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期间为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7 月 12 日,兴业证券已向贵局提交了《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第六期)》。
第七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期间为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兴业证券辅导人员主要以现场工作的方式进行了辅导
工作。2022 年 10 月 10 日,兴业证券已向贵局提交了《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第七期)》。
第八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期间为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兴业证券辅导人员主要以现场工作的方式进行了辅
导工作。2023 年 1 月 10 日,兴业证券已向贵局提交了《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第八期)》。
第九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兴业证券辅导人员主要以现场工作的方式进行了辅导
工作。2023 年 4 月 10 日,兴业证券已向贵局提交了《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第九期)》。
第十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期间为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兴业证券辅导人员主要以现场工作的方式进行了辅导
工作。2023 年 7 月 10 日,兴业证券已向贵局提交了《兴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第十期)》。
第十一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期间为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兴业证券辅导人员主要以现场工作的方式进行了辅
导工作。2023 年 10 月 13 日,兴业证券已向贵局提交了《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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