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福建三星: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74352 证券简称:福建三星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王新武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

公告编号:2025-038

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发现前期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关于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和附注》(公
告编号:2025-043)、《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公告编号:2025-044)。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定期报告信息更正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差错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为确保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一季度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结合前期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及有关情况,公司同步对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与 2025 年一季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2024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048)、《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050)、《2025 年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25-038

2025-051)、《2025 年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052)。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开转让说明书>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差错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为确保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结合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