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21
证券代码:874352 证券简称:福建三星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如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依据法律规定履行回购义务并接受相关约束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承诺
1、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因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会讨论,依法回购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因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告编号:2026-021
1、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有权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积极促成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因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4、本人不因股权转让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因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四、审议表决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发表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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