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37
证券代码:874352 证券简称:福建三星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审议的相关制度中包括《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告编号:2026-037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有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子公司以及分支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资金;
(六)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
公告编号:2026-037
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应按照各自权限和职责审议批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公司与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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