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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2 16:46:21 股吧网页版
中房设计: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2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青岛中房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主办券商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 转 让 系 统 股 票 挂 牌 规 则 》( 以 下 简 称“《挂牌规则》”)及相关配套规则,青岛中房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设计”、“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相关业务规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我公司”)对中房设计的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和公司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中房设计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民生证券与中房设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如下: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不存在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民生证券推荐中房设计挂牌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根据《业务指

引》《工作指引》的要求,对中房设计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业务与行业、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组与中房设计董事长、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监事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组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中房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三、推荐理由及推荐意见

(一)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依法设立已满两年

主办券商查阅了公司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报告期审计报告、股份公司设立时评估报告、历次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经核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2 月,股份公司成立于 2023 年 4 月,股

本总额为 5,000 万元,不低于 500 万元。公司自设立至今历史沿革连续,不存在停业等情况,不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公司一直处于开业状态。公司

以 2023 年 1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并履行股

东大会审议,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了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等程序,公司股份制改造合法合规,经营时间可以连续计算。公司变更前后主营业务、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已满两年。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 500 万元,且持续经营不少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符合《挂牌规则》第十条及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主要提供规划建筑设计、室内设计、景观园林设计及其他设计咨询业务。作为华北地区知名的建筑设计服务商,公司一直秉承着“以创意打造智慧、绿色、美好的人居生活”的企业使命,以设计创意为引领,以专业创新为导向,坚守“内外空间一体化的全过程设计服务”的设计理念,汇聚国内外设计精英,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建筑空间设计的一体化综合性解决方案。公司拥有工程设计建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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