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证券代码:874357 证券简称:惠之星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仅依据研发标准进入创新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明确公司符合创新层进层标准情况,并说明拟仅根据研发标准进入创新层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满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第七条(三)款规定的进层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创新层进层标准 是否符合 指标情况说明
(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是√否 不适用
平均不低于 6%,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
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二)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
8000 万元,且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 □是√否 不适用
率不低于 30%,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
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1、公司 2024 年、2025 年研发
投入分别为 1,077.69 万元、
1,706.52 万元,两年累计研发
投入为 2,784.21 万元,不低于
(三)最近两年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 2500 万元。
2500 万元,截至进层启动日的 24 个月 2、截至进层启动日的 24 个月
内,定向发行普通股融资金额累计不低 √是□否 内,公司定向发行普通股融资
于 4000 万元(不含以非现金资产认购 金额累计 23,990 万元,全部以
的部分),且每次发行完成后以该次发 现金方式认购,且以发行价格
行价格计算的股票市值均不低于 3 亿元 计算的每次发行完成后的股票
市值均大于 3 亿元,具体情况
如下:
(1)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
完成 2025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
发行,以现金方式融资
5,990.00 万元,发行完成后以
该次发行价格计算的公司股票
市值为 16.25 亿元;
(2)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完成 2025 年第二次股票定
向发行,以现金方式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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