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2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74357 证券简称:惠之星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情况概述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范围内未弥补亏损金额 51,718,108.09 元,超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48,335,967.00 元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3 年度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亏损原因
出现上述亏损的原因,是由于前期经营亏损累积金额较大。公司2020年-2022年度均发生大额净亏损,2020 年至 2022 年受宏观经济、上下游行业波动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导致公司业务下滑,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2023 年度净亏损幅度收窄明显,业绩开始好转。上述原因综合导致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 改善措施
为减少亏损,实现业绩扭亏为盈,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积极应对:
1、提升现有量产品的生产良率,加大新品研发力度,拓展新市场。
2、进一步提升生产工艺技术,加大研发设备及生产设备的改造力度,提高
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产品生产能力。
3、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公司财务风险防范;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费用。
四、 备查文件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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