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0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74357 证券简称:惠之星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 日至 2024 年 2 月 4 日期间分次向公司董事兼副总经
理窦贤如提供借款合计 1,580,000.00 元,借款总额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净资产的 2.84%,上述借款已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全额归还完毕。
经公司与关联方协商,上述借款事项按照 3.85%的年化利率收取利息,利
率水平公允。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
认向关联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关联董事窦贤如回避表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窦贤如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融安街 18 号 3 幢 1514 室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4-022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向董事兼副总经理窦贤如提供借款,经双方协商,上述借款事项按照 3.85%的年化利率收取利息,利率水平公允。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 严重不利影响,没有对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关联方临时资金周转,经双方协商,上述借款事项按 照 3.85%的年化利率收取利息,利率水平公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窦贤如已就上述借款事项签订了相关协议,协议约定借款金额 1,580,000.00 元,借款利率为年化 3.85%。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为关联方借款用于其临时资金周转。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公司向董事兼副总经理窦贤如提供借款用于其临时资金周转,截至本公告 披露之日,窦贤如已全额归还上述借款及利息,未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窦贤如已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全额归还上述借款,未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
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4-022
六、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