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5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74357 证券简称:惠之星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2 月 24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刘威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公司董事窦贤如先生因病离世,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管理,现提名刘威先生为公司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刘威,性别,男,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出生于 1986 年 8 月 11
日。本科毕业于武汉工程大学,制药工程专业;硕士、博士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应用
化学专业。201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深圳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
2016 年 8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江西胜宝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副总;2020 年 9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江
苏海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江阴通利光电研发
总监。2023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研发总监。
公告编号:2025-004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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