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4357 证券简称:惠之星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理财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在授权期限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四) 委托理财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拟使用总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的 1 年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5-010
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董事。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的监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 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为防 范风险公司将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 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总额度限定在适当范 围,且公司所购买的为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010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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