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74357 证券简称:惠之星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补充流动资金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 2025 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上述银行授信将可能涉及公司以自有不动产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及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的关联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保证、资产抵押和质押等。公司接受相关关联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益事项,不需要向提供担保方支付任何对价,且不需要提供反担保。
二、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11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保证公司日常所需经营资金以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四、 备查文件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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