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公告编号:2025-051
证券代码:874357 证券简称:惠之星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之星(舟山)科技有限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9 月 5 日与关
联方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租赁期自 2025 年 9 月 6 日期
至 2035 年 9 月 6 日,租赁期共 10 年。厂房租赁面积合计 7,451.08 平方米,危
化品仓库租赁面积合计 348.49 平方米,租金 135,380.61 元/月,按季度支付。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批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北蝉乡(综保区)自贸大道 999 号
公告编号:2025-051
注册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北蝉乡(综保区)自贸大道 999 号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金亚东
控股股东:宁波长阳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金亚东
关联关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金亚东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价格和合同价格执行。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价格系按市场价格和合同价格执行,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之星(舟山)科技有限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9 月 5 日与关
联方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租赁期自 2025 年 9 月 6 日期
至 2035 年 9 月 6 日,租赁期共 10 年。厂房租赁面积合计 7,451.08 平方米,危
化品仓库租赁面积合计 348.49 平方米,租金 135,380.61 元/月,按季度支付。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告编号:2025-051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为满足子公司惠之星(舟山)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厂房租赁合同》签订后,子公司可用租赁的厂房展开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规划,拓展公司的业务规模及范围,旨在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培养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产业链的拓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做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风险防范机制,以防可能遇到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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