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代码:874357 证券简称:惠之星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五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833.5967 万元。 5,018.5873 万元。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面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面额
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 1 元,共 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 1 元,共
4,833.5967 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5,018.5873 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833.5967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18.5873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833.5967 万股,无其他类别股份。 5,018.5873 万股,无其他类别股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会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以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专 议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
人送达方式进行。
公告编号:2025-053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结合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实际认购情况及公司三会运作的进一步要求,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修订后的《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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