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74357 证券简称:惠之星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之星”或“本公司”)于近期发现会计差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 号——财务信息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对已披露的 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更正。同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1、2023、2024 年度股份支付金额确认不准确。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未能依据实际情况对股权激励中职工服务期限做出合理、准确判断,导致2023、2024 年度股份支付确认金额不准确。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对服务期限作出了调整并据此重新计算各年度股份支付金额,根据重新计算结果对 2023、2024 年度股份支付金额进行调整。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2023、2024 年度股份支付及对应资本公积予以更正。2、2023、2024 年度研发投入金额不准确。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公司存在将部分非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酬全额计入研发费用和将一名非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2023年度部分研发与生产共用设备的折旧及对应的电费计入研发费用金额不准确的情形。公司根据非全职研发人员的考勤记录及工时统计表对其工资薪酬进行分摊,根据共用设备的运行工时记录表对其折旧及耗用的水电费用进行分摊,据此确定应计入研发费用的准确金额。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2023、2024 年度研发费用予以更正。3、2023 年末、2024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足。根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以及具体计提方法,公司对 2023 年末、2024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进行了重新测算与复核,并根据重新测算及复核结果对存货跌价准备进行了调整。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2023 年末、2024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及对应资产减值损失予以更正。4、对 2023 年末、2024 年末部分设备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因产品更新换代,2023 年末部分设备资产处于停工闲置状态,公司未对相关设备资产是否应计提减值准备进行充分评估。公司
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浙江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
上述设备资产进行了专项资产评估,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相
关设备资产于 2023 年末应计提减值准备。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2023 年
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对应资产减值损失予以更正,并顺应更正 2024 年末
相关报表科目。5、依据未来很可能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前期未弥
补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024 年末公司未对前期可弥补亏损对应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进行确认,结合 2025 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数据、2024 年末在
手订单规模以及 2025-2029 年经营利润预测金额,考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
影响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应以 2025-2029 年未来 5 年预计很可能获取的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于2024年年末确认前期可弥补亏损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2024 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对应所得税费用予以
更正。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董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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