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65
证券代码:874357 证券简称:惠之星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宁波惠之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
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信息进行更正,有利于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有利于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阅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出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法》规定的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因此,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6-065
四、《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之星(舟山)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确系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6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补充确认向关联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该笔向关联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且已于2023年12月29日归还完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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