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6
关于琦品家居(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三轮审核问询函
琦品家居(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琦品家居(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三轮问询意见。
1.关于关联交易。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关联
方浦江三莱成立于 2022 年 3 月,2022 年 8 月开始经营,是
公司前五大客户之一,且是公司唯一经销商。浦江三莱除销售公司产品外,还对外销售海尔品牌的浴霸产品等,相关产品的主要供货商为海尔集团的青岛极家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请公司:结合报告期各期浦江三莱经营业绩情况,说明其向公司采购额与其经营规模的匹配性,浦江三莱销售收入中来自销售公司产品的收入占比情况及对浦江三莱业绩的贡献情况;说明公司选取浦江三莱作为唯一经销商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关联交易未来是否将持续发生,及后续规范情况。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信息披露准确性。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客户为上市公司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002718.SZ),各期对其销售收入分别为 1,412.25 万元、2,132.51 万元和 642.81 万元。根据友邦吊顶公开披露的 2022年年报,对第四、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分别为 2,283.54 万元和1,970.08 万元,公司对其销售额应位于第四、五大供应商之间。请公司:说明对友邦吊顶销售额与友邦吊顶年报披露的采购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公司收入确认是否准确,报告期对友邦吊顶销售收入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结合执行的核查程序、取得的核查证据等,说明公司销售额与友邦吊顶采购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公司对友邦吊顶销售收入是否真实、准确,并发表明确意见。
除上述问题外,请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对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公开转让说明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规定,如存在涉及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请予以补充说明;如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超过 7 个月,请按要求补充披露、核查,并更新推荐报告。
请你们在 20 个交易日内对上述问询意见逐项落实,并
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涉及更新申请文件的,应将更新后的申请文件上传至对应的文件条目内。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如公开转让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报表超过 6 个月有效期,请公司在问询回复时提交财务报表有效期延期的申请,最多不超过 3 个月。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我们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我们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
挂牌审查部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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