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874360 证券简称:世纪数码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已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章程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郑州新世纪数码打印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并在河南省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100665984921H。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并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ngzhou New Century Digital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郑州市高新区文竹街41号,邮政编码:450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中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本着“诚信经营,品质第一”的经营宗旨,
注重产品研发,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优化经营管理,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利用先进的管理和科学技术,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把公司建成组织管理科学化、技术装备现代化、市场经营规模化的一流企业,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繁荣与发展。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彩色数码打印设备及配件、耗
材、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软件的设计、开发及销售;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销售:机械设备、劳保用品、卫生用品、保健用品、医用设备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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