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30 16:23:01 股吧网页版
世纪数码: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0


公告编号:2025-105

证券代码:874360 证券简称:世纪数码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已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新世纪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以下人员:

公告编号:2025-105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开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基本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体现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五)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与业绩考核相挂钩,个人收入与公司效益相结合。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津贴)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内部董事

内部董事指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还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薪酬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奖金组成。

(二)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

公告编号:2025-105

月发放。

(三)绩效奖金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职务的工作性质、经营指标、绩效考核情况及利润目标达成情况核定。

第八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四章 薪酬管理与调整

第九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