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9
大禹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第一节 股东......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董事会 ......21
第一节 董事......21
第二节 董事会......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7
第七章 监事会 ......29
第一节 监事......29
第二节 监事会......3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1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3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5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7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9
第十三章 附则 ......3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大禹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孝感市经济开发区孝天工业园航天大道 2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95.407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积极利用各方资源,从事电气控制与节能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电气工程施工,为股东谋取最大合法利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由 15 名自然人发起设立。公司于成立日向发起人发行 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成立时所发行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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