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大禹科技:关于公司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874361 证券简称:大禹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大禹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经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并购
Kayz Consortium Limited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KAYZ 公司”)35%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购买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大禹电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8)。

经各方友好协商,KAYZ Consortium Limited 整体估值从 600 万美元调减
至 424 万美元,以及原合作方之一 Ridy Engineering Management PTE LTD 退
出投资,公司拟调整对 KAYZ Consortium Limited 的投资方案:

1、并购 KAYZ Consortium Limited 的股权比例从原来的 35%增加至 40%;
2、投资金额从原计划的 210 万美元调整为 169.60 万美元;

3、武汉盛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盛帆”) 受让 KAYZ
Consortium Limited 15%的股权,自 2025 年 9 月 1 日开始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武汉盛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 KAYZ Consortium Limited 股东会议事中与
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且以公司意见为准;原境外投资人 Ridy Engineering Management PTE LTD 退出投资后不再成为大禹电气的一致行动人,因此,公司
对 KAYZ Consortium Limited 的控股权比例从原来的 60%减少至 55%。

4、KAYZ Consortium Limited 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自行调整了股权结构,
调整后的股东为 VAU & CO Investment Nigerial Limited(以下简称“VAU 公
司”)和 Prince Kalu Ikpemini,分别持有 KAYZ Consortium Limited 80%和

20%的股权。本次股权交易的转让方变更为 VAU 公司,由公司受让 VAU 公司所
持标的公司 40%的股权,武汉盛帆受让 VAU 公司所持标的公司 15%的股权。

5、其他投资内容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第二条第三款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 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5S01052 号),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418,955,977.11 元,期末净资产 128,220,871.83
元。本次购买资产交易金额为 169.60 万美元,按照 1:7.12 的汇率折算金额为
人民币 1,207.43 万元,投资金额占经审计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88%,未超过 50%;占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42%,未超过 50%。

除本次出资外,公司亦未达到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
出售以及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因而本次购买资 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