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74361 证券简称:大禹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大禹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 共性调整如下:(1)
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辞职”调整为“辞任”;
3、“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 ”;
4、“法律、行政法规”改为“法律法规” ;
5、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称“公司”)。
公司由 15 名发起人采用发起设立
方式设立,在孝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4209006856169667。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力的文件,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对公司、股东、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监(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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