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山东海奥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开转让并挂牌的
推荐报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山东海奥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挂牌规则”),山东海奥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奥斯”、“公司”)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主办券商”)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并向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提交了挂牌申请。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发布的《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调查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中信证券对海奥斯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海奥斯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出具本推荐报告。
一、中信证券与海奥斯的关联关系
主办券商确认,中信证券与海奥斯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海奥斯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海奥斯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主办券商项目小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海奥斯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海奥斯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海奥斯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海奥斯之间存在影响主办券商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中信证券推荐海奥斯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调查指引》、《业务指引》的要求,对海奥斯进行了尽职调查,调查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
项目小组与海奥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员工等进行了交谈,并同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山东海奥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工作报告》。
三、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2024 年 7 月 2 日,海奥斯挂牌项目经中信证券立项会议审核,同意该项目
立项。
(二)质控程序及质控意见
1、2024 年 8 月 28 日,海奥斯项目小组向质控组提交质控现场检查申请。
质控组于 2024 年 9 月 9 日至 13 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就审核过程中存疑或
需要关注的事项及发现的问题出具初步质量控制意见。
2、项目小组根据质控组反馈的审核意见对工作底稿进行了补充完善,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提交补充完善后的工作底稿,质控组对补充的工作底稿进行了
审阅,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完成了工作底稿验收。
3、结合上述审核情况,质控组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出具了最终的质量控制
报告,列示项目存疑或需关注的问题提请内核会议讨论。
在质控组审核过程中,根据审核人员意见,项目小组补充完善了相关尽调程
序及工作底稿,并对行业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质控组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
对相关底稿验收通过。
(三)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1、内核程序
中信证券内核部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对海奥斯挂牌项
目拟申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备案文件及工作底稿进行了认真审核。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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