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1
关于北京昊普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北京昊普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北京昊普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1.关于采购真实性。根据前次问询回复,公司部分客户存在指定产品品牌或向公司推荐客户的情况。请公司:(1)说明部分向代理经销商进行对接采购、未向原厂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2)公司向主要供应商采购同类产品价格、与市场价格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是否存在供应商代为承担成本费用或向供应商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存在通过供应商进行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
请主办券商及申报会计师:(1)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明对报告期采购真实性执行的核查程序,主要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关键人员是否存在潜在或实质的关联关系;(3)结合公司、实际控制人资金流水核查情况,说明报告期公司采购真实性,重点关注与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异常资金往来;说明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资金流水核查范围,是否存在年末集中向供应商支付款项的情况及异常资金流水的判断标准。
2.关于前次申报。根据前次问询回复,(1)问询回复中两次申报差异情况与《前次申报有关情况及重大差异的说明》不同;(2)迈瑞投资曾为中明信达有限合伙人;(3)2019 年 5 月,钟能俊、马忠营、李云红签订《终止协议》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钟能俊、马忠营、李云红变更为钟能俊;(4)子公司康威网讯被收购前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请公司:(1)核实前次申报与本次申报的差异情况,重新填写并上传前次申报有关情况及重大差异的说明相关文件;(2)补充说明迈瑞投资股东人数穿透计算情况,公司历史上是否存在股东人数经穿透计算超 200 人情形;(3)补充说明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背景、原因、合理性,重新回复第一轮问询函中问题 2(2)相关事项;(4)补充说明康威网讯被收购前的主营业务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业务上是否存在替代性、竞争性,是否存在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或商业机会让渡的情形。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其他问题。请公司:(1)重新回复第一轮问询函中问题 3(1)相关事项,重新说明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研发模式及核心竞争力;结合业务、核心技术情况及核心竞争力等,说明公司高毛利率的情况是否能够持续;公司成为国家电网供应商所需的资质,是否具备较高的技术门槛,与国家电网的合作是否具备可持续性;说明报告期各期来源于国家电网的收入中,订单获取方式为招投标的金额及占比情况。
(2)说明涉及使用个人卡收付款的账户是否已注销,是否整改规范完毕;报告期后,公司是否再次发生资金占用。(3)补充回复前次问询函问题 4(3)收入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及差异分析。
请主办券商及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律师核查上述事项(1)并发表明确意见。
除上述问题外,请公司、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对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公开转让说明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等规定,如存在涉及公开转让条件、挂牌条件、信息披露以及影响投资者判断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请予以补充说明;如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超过 7 个月,请按要求补充披露、核查,并更新推荐报告。
请你们在 10 个交易日内对上述问询意见逐项落实,并
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材料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如公开转
让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报表超过 6 个月有效期,请公司在问询回复时提交财务报表有效期延期的申请,最多不超过 3 个月。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我们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我们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
挂牌审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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