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9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74365 证券简称:昊普康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昊普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昊普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法人房产按揭贷款业务,贷款金额 1784 万
元,用于购买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水阁路 6 号 2 号地 1 期 23#号楼 1-4 层、
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 123 号粤浦科技 2 号地 1 期 24#号楼 1-4 层的房产,
贷款期限不超过 8 年。本次房产完成过户手续后,将购买房产抵押至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公司董事、总经理李云红先生及配偶景巧林女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额度、期限及担保方式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暨资产抵押及关联担保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
席董事 5 人。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
案涉及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无需回避表决。本次贷款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14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李云红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科星西路 90 号院
关联关系:董事、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景巧林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科星西路 90 号院
关联关系:董事配偶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无偿担保,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进行。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法人房产按揭贷款业务,贷款金
额 1784 万元,用于购买位于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水阁路 6 号 2 号地 1 期 23#
号楼 1-4 层、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 123 号粤浦科技 2 号地 1 期 24#号楼 1-4
层的房产,贷款期限不超过 8 年。本次房产完成过户手续后,将购买房产抵押至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公司董事、总经理李云红先生及配偶景巧林女
公告编号:2024-014
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必要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和独立性无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无
七、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昊普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昊普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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