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874367 证券简称:浙江钙科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以现金增资方式参与安徽钙科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现金增资方式参与安徽钙科增资扩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的议案》、《关于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性、合理性的议案》、《关于批准<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以现金增资方式参与安徽钙科增资扩股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以现金增资方式参与安徽钙科增资扩股的议案》时,我们认为:本次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38
二、《关于公司以现金增资方式参与安徽钙科增资扩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以现金增资方式参与安徽钙科增资扩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时,我们认为: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公众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提供的《增资协议》符合公司利益,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评估并采取措施缓解本次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得当,能够保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符合《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治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038
六、《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审计报告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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