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4
公告编号:2025-106
证券代码:874367 证券简称:浙江钙科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份额转让事项的议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选举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时,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
我们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聘任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时,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公告编号:2025-106
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
我们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聘任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的议案》时,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
我们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聘任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时,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
我们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聘任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聘任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时,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
我们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时,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
我们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106
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文明、周守标、程福如
2025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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