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1
公告编号:2025-115
证券代码:874367 证券简称:浙江钙科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议案》、《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时,我们认为:公司拟通过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认为,上述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公告编号:2025-115
经审阅《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时,我们认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等情况将发生变更,需要根据定向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我们认为,公司因上述事项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的议案》时,我们认为:公司在册股东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不享有优先认购权,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不做优先认购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感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时,我们认为: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就本次定向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议案》
经审阅《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议案》时,我们认为:为保障本次定向发行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的相关事宜。我们认为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115
经审阅《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我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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