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31
公告编号:2025-085
证券代码:874367 证券简称:浙江钙科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为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关联方占用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
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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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
其他支出, 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有
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 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 其他在没有
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三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
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中所称子公司亦仅指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
公司。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应当严
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以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
用, 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 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
资金: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
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
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企业使用资金;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六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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