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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3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浙江钙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31


证券代码:874367 证券简称:浙江钙科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 提高募集资金规范运作水平, 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
司质量不断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
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
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实施。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涉及审议程序或信息披
露的, 由公司按规定履行。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 专户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 应当分别设置募
集资金专户。

第八条 公司应当在认购结束后一个月内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三方监管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主办券商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
前终止的, 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
议。

第九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 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并应由董事会按照发行方案所承诺的募集资金

使用方案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十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
资金, 按照定向发行说明书等文件公开披露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不得随
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得用于《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禁
止的用途。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 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第十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
以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除金
融类企业外,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
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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