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之
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六年四月
声明与承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钙科”或“公司”)委托,担任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经过审慎核查,出具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浙江钙科及交易相关方提供。浙江钙科及交易相关方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浙江钙科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4、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浙江钙科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公告文件。
目录
声明与承诺......3
目录 ......4
释义 ......5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情况 ......6
(一)交易方案概述 ......6
(二)交易资产交付或过户情况 ......7
(三)证券发行登记情况 ......7
(四)核查意见 ......7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7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7
(二)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8
三、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8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运营、经营业绩影响的状况 ......8
五、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 ......9
六、业绩对赌的实现情况 ......9
七、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9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指 释义
公司、浙江钙科、挂牌公司、公众公司 指 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钙科、标的公司 指 安徽钙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安徽钙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后的67%股权
交易对方、国投建材 指 广德市国投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钙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认缴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指 安徽钙科新增注册资本10,151.52万元,对应取
得其增资后的67%股权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钙科科技股份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
见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重组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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