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874368 证券简称:湖南设计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
及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指融资是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出于经营和发展需
要,对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负债的间接融资行为,包括各类贷款、贸易融资、租赁融资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出于经营和发展
需要,为公司有股权关系的企业流动资金周转、承建项目的专项贷款和其他经营业务所需资金等融资活动提供的债务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
第五条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直接融资行为、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和
直接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低风险间接融资(如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池质押换票、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不适用本制度。
第六条 融资及对外担保的管理原则:
(一)预算管理原则。公司的融资及对外担保实行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合理规划。
(二)市场化原则。公司的融资及对外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与诚信原则。
(三)成本效益原则。公司采用合理的融资方式,争取低成本的融资渠道,按市场化费率收取担保费,严控担保风险。
第七条 融资及对外担保活动内部控制目标在于:
(一)保证融资及对外担保活动在发生前必须得到必要的审核和审批;
(二)保证融资及对外担保业务在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三)保证利息的正确计提和及时支付;
(四)保证股东权益被合理地确认。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及对外担保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
理。公司统一办理授信和融资业务,统一安排授信和融资金融机构,统一核定银行授信申请额度和实际可使用的授信融资额度,统一办理对外担保业务。
第九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融资事项的决策机构,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机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在其权限范围内作出相关决策。
董事会或股东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外部财务顾问或法律等专业机构针对融资及对外担保事项提供专业意见,作为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的依据。
第十条 财务资产部是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包括:
(一)完善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控制融资及对外担保风险。
(二)负责公司融资结构分析,拟定公司年度及中长期融资及担保计划。
(三)负责拟定融资及对外担保方案,进行融资及对外担保活动的策划、论证,对公司的融资及对外担保活动进行跟踪管理,对融资及对外担保方案进行财务评价及效益评估。
(四)负责公司融资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筹划、信贷管理及融资资金管理。
(五)负责与金融机构衔接、沟通,办理公司整体授信申请流程和具体融资业务,指导监督下属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业务。
(六)负责信贷台账的登记、汇总、清理工作。
(七)其他融资及对外担保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章 融资业务的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按照如下权限进行审批:
(一)单笔融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融资事项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二)单笔融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过 10%且不超过 50%的融资事项,报董事会审批。
(三)单笔融资金额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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